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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防治校园学生欺凌工作规章制度

作者:校办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23年02月27日 点击数:587 字号:【

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防治校园学生欺凌工作规章制度

为加强法制教育,严肃校规校纪,规范学生行为,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、人身及财产安全,预防校园出现欺凌现象,建设平安和谐校园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,特制定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制度。

 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不断提高我校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,健全预防、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,以形成防治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,以促进学校各部门协作、上下联动、形成合力,为保障,确保我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,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、最阳光的地方。

深入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、法治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,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,培养干部、教师、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。利用教职工会议、班主任会议、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,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,对履职不利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责任。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:中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(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)内外、学生之间,一方(个体或群体)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、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、侮辱,造成另一方(个体或群体)身体伤害、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。在实际工作中,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,正确合理处理。

二、成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机构、职责

(一)应急处置领导小组

组 长:  文国韬校长  王忠英书记  李其斌副校长  张鹏程副校长

副组长:邓宇主任  黎显兴主任  莫焰主任  李健秀主任  曾玲主任

葛 华主任  陈达秋主任  李恺能副主任  黄英俊副主任

  张 华副主任  范冬生副主任  何周副主任

成  员:各年级组长及全体班主任

(二)分工与职责

1、指挥组

组 长: 黎显兴

组 员:年级长、班主任

主要职责:负责指挥和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置工作,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重大决策,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工作。

2、警戒疏散组

组 长:李健秀  

组 员:校卫队员

主要职责:负责疏散师生,维护秩序,保持现场,协调有关单位(如公安、派出所、医院等部门)负责维稳和救助。

3、善后处理组

组 长:曾玲   

组 员:总务处干事、德育处干事

主要职责: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,对重伤员应立即送往医院治疗。做好对受伤学生家长及家属的安抚、慰问和群众思想工作,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。

4、通讯联络组

组  长:邓宇

副组长:李恺能

组  员:班主任

主要职责:负责对内对外的通讯联系、报告;收集信息,起草事件报告,汇报广西师范大学、市教育局;做好新闻单位的接待、采访工作。

5、后勤保障组

组 长:陈达秋

组 员:校卫队员

主要职责:负责处置安全事件过程中的车辆、接待、物质保障工作。

6、网络舆论处置组

组 长:张鹏程

组 员:黎显兴 黄英俊 张华

主要职责: 负责处置全网络舆情应对,处置网上负面舆情,维护学校和谐稳定,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。

三、采取多种方式,加大教育力度,强化安全意识

1、利用法治教育园地、安全课、道德法制课程、法治报告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法制意识,让学生知法、懂法、守法;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方面的教育,教会学生面对暴力欺凌行为时的策略和勇气。班主任利用晨会、班会活动课对学生进行防欺凌教育,提高学生警惕性。

2、德育干部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排查,建立详细的帮教学生台帐,列入重点监督教育对象。及时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。

3、值日校长、值周主任、值日教师、值晚班教师层层管理机构,落实管理责任制,加强巡逻防范。

4、加强校园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,重要时间(早上上学、中午午休、放学后至晚自习前、晚自习下课后至进入学生宿舍晚休)、重要场所(操场、田径场、排球场、学生厕所、教学楼楼道、宿舍)的巡逻和查看,并做好相关记录。

5、安保人员认真查看校园监控视频,发现欺凌事件,及时上报德育处、安全主管、行政值班人员。

6、班主任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,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,并共同教育。

7、向学生公布学校“校园欺凌”举报电话0773-5821333。公布师范大学报警电话校园110报警电话0773-5822110,确保一旦发生事故,能第一时间报警。

8、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,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,并及时跟进解决,防止事态恶化。

9、严格门卫登记、管理制度,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。牢记校园欺凌报警电话,发现可疑人员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园应及时报告或报警。

四、处理程序、教育惩戒

(一)接警与通知

事件发生后,在场知情人员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向班主任,值周领导、值日老师反映。值日领导、老师立即制止,控制事态和相关人员。并将实际情况第一时间报值日校长知晓。

(二)处置与救助

事件发生后,在场人员应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。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处置,对伤者应及时拨打120送医院就诊。

(三)保护与维稳

应急组应对事件现场进行保护。维持秩序,疏散师生,监控案情,关注事态发展,做好安抚处理工作,稳定师生情绪。

(四)报告与通报

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,学校必须及时、准确、全面地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概况以及处理进度,并迅速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,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,及时报广西师范大学、市教育局。通知受伤者和责任人的家长。事件情况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。未经同意,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随意传播小道消息,以免失实。

(五)事件调查

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件处理及调查工作。调查事件原因,整理事件记录,形成书面报告。总结经验教训,寻找问题所在。

(六)善后处理

做好学生的心理安抚工作,并及时与受伤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,做好解释工作。对相关责任人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处置工作,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。

(七)责任追究

根据事实,分清责任。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、尊重科学,依法处置的原则,任何人不得干涉事件的调查处理。根据《学籍管理办法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中学生管理手册》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。涉嫌违法犯罪的,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。

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

2023年2月1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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